永清环保(300187):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3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半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半年报编制期间,未有违反有关保密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公司整体经营布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现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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