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康药业(60366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1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3票,反对、弃权均为0票),委员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其他披露事项所述。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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