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300825):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300825 证券简称:阿尔特 公告编号:2026-050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公司股东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公司股东嘉兴珺文银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珺文银宝)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通过8,228,007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告时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7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珺文银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2:公司总股本为494,880,481股,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比例及上表中“占本次减持前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9,497,815股后的总股本485,382,666股为基数计算;“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以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7,646,232股后的总股本487,234,249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亦未违反股东在《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珺文银宝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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