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必易微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2022 819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同意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26.23 55.15 / 95,201.58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23.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077.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23日全部到位,由大华2022 5 23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年 月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54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并严格执行。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与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厦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与控股子公司成都动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芯微成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必易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杭州”)、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必易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易微上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442.26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赎回,不存在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报告期内,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使用情况如下: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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