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中远海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8:46:52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发:中远海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资料
1、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
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6
2、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8
3、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10
4、关于中远海运发展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1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须知:
一、董事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会议设立秘书处,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三、股东参加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
东权益,不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
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会议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五、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
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时,会议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五分钟。会议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会议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六、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
内。董事会热忱欢迎公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现场
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投票表决时,每项表决应选择“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在相应“□”中用“√”填写。每张表决票必须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议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下午13时30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
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4、会议召集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中远海发”)董事会
5、会议主席:董事长张铭文先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四、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代表股份数,提议计票
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计票。

八、宣布表决情况。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资料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一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
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发展”

或“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深耕航运资产布局、夯实航运资产“蓄水池”,持续深化产融协同,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食船。现将本次交易情况说明
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扩充干散货船队规模,助力实现公
司散货船队的结构优化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大连重工建造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粮
食船,交易总金额为478,5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8.7万吨级多用途
粮食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由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大连重工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
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
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新造散货船的应付船款;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审议,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二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全资子公司委托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运发展”

或“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完善大型散货船资产布局、夯实航运资产“蓄水池”,持续深化产融协同,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发海运”)委托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船厂”)下属公司建造10艘21万吨级散货船。现将本次交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扩充干散货船队规模,丰富优质大
型航运资产储备,助力实现公司散货船队的结构优化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双重目标,公司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海南海发海运委托外高桥船厂建造10艘21万吨级纽卡斯尔型散货船(“甲醇+氨”燃料预留),交易总金额52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的《中远海发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15艘21万吨级散货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构成公司的主要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围绕航运物流产业主线,专注于以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
航运租赁为核心业务,以投资管理为支撑,实现产融投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具有中远海运特色的世界一流航运产融运营商。

公司积极把握航运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趋势,进一步落实公司航
运产融运营商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发挥产融协同优势,提升公司船舶资产规模和质量,完善大型散货船资产布局,夯实公司船舶租赁业务的发展基石,贡献长期稳定收入与现金流,提高公司整体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同时,协同航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深耕“造、租、运”人民币应用场景,进一步深化人民币在国际航运领域实践运用,提升市场竞争实力。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方式支付新造散货船的应付船款;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三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方案进行更新(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
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统一注册模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债务融资
工具,注册阶段不设置注册额度,发行余额不超过120亿元。具体发
行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中远海发关于申请注册
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公司于
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远海运发展更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匹配公司船舶租赁项目资金支出需求,拟调整债务融资工具(DFI)发行规模。

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情况
根据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公司原中期票据发
行规模为不超过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余额规模为不超过20亿
元。预计2026年8月末,上述发行额度将使用完毕,现拟在上述债务
融资工具注册批复项下,调增15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额度,调整中期
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5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不作调整。

本次申请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更新仅涉及发行规模,发行方案
中的其他核心要素,包括发行期限、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等,仍沿用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不发生变化,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所作各项授权仍继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四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发展
的需求,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现将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后续发行的方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的
范围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确定。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六)发行价格
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
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运营等合法合规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具体条款
内容,将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每年付息一次。

(十)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
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办理。

(十一)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
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期债券资金或利息,公司将制订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的决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到期之日止。

(十四)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总经理、总会计师等)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
债券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规模、发行利率、票面金额、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的发行申报、
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
4.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
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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