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7.85元/股。按最高回购价格7.85元/股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369,427股至12,738,8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至1.17%。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审议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一、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2、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二、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福永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等文件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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