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603568):伟明环保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8:41:46 中财网
原标题:伟明环保:伟明环保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6-060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
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WEIMING(SINGAPORE)INTERNATIONALHOLDINGSPTE.LTD(以下简称“伟明新加坡公司”)
? 投资金额: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伟新能源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伟明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1,500万新加坡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关联方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璞骁”)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上海璞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9.35万美元,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伟明新加坡公司后续运营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风险。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嘉伟新能源集团适时对下属控股子公司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伟明新加坡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1,500万新加坡元,各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股权占比90%)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股权占比10%)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增资后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WEIMING(SINGAPORE)INTERNATIONALHOLDINGSPTE.LTD (伟明新加坡公司)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 其它货币) ?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方式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
是否跨境?是 □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璞骁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说明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上海璞骁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MA7GPDKN1X □不适用
执行事务合伙人项奕豪
成立日期2022/01/26
注册资本5,628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5,62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2层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项奕豪持股99.98223%,项鹏宇持股0.01777%。
与标的公司的关系股东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翻译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关联关系类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是否为本次与上市公司 共同参与增资的共同投 资方? 是□否
(二)股东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5,527.595,534.40
负债总额5.010.01
所有者权益总额5,522.585,534.39
资产负债率0.09%0.00%
科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11.81-25.37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伟明新加坡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新加坡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嘉伟新能源集团持股90%,上海璞骁持股10%;业务性质为“各种产品的批发贸易、其他控股公司”,注册地址为“152BEACHROAD,#11-05,GATEWAYEAST,SINGAPORE”。公司下属嘉伟新能源集团与关联方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同比例进行增资。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控股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WEIMING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PTE.LTD(伟明新加坡公司)
企业注册号? 201931134D □不适用
董事XIANGYIHAO;XIANGPENGYU;XIANGSHUDAN
成立日期2019/09/18
注册资本1,000万新加坡元
实缴资本1,000万新加坡元
注册地址152BEACHROAD,#11-05,GATEWAYEAST,SINGAPORE
主要办公地址152BEACHROAD,#11-05,GATEWAYEAST,SINGAPORE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嘉伟新能源集团持股90%,上海璞骁持股10%
主营业务各种产品的批发贸易、其他控股公司
所属行业F51批发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2026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68,855.1370,578.30
负债总额51,560.2554,665.58
所有者权益总额17,294.8715,912.72
资产负债率74.88%77.45%
科目2026年1-6月 (未经审计)2025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93.941,226.69
净利润349.241,420.23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新加坡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 额占比 (%)出资金额占比 (%)
1浙江嘉伟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900.009010,350.0090
2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00.00101,150.0010
合计1,000.0010011,500.00100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增资合计金额为不超过10,50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均以自有资金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其中嘉伟新能源集团增资不超过9,4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上海璞骁增资不超过1,050万新加坡元(或等值其它货币)。

(四)其他
截至目前,伟明新加坡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是为了满足伟明新加坡公司营运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参与同比例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伟明新加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伟明新加坡公司后续运营可能面临生产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一般企业经营风险。伟明新加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有控制权,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同意9票(关联董事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不含本次交易),公司与上海璞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49.35万美元,公司未与上海璞骁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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