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后续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本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474,190.17元,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2,4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3,025,267.5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包括场地设施建设投入、研发课题投入,涉及研发课题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支出以及研发材料费用等零星支出。公司已与银行机构签订代发协议,由银行机构进行代发,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综上,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财务部门按月度统计募投项目薪酬相关费用及税金缴纳情况,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经内部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并定期汇总通知保荐人。 2、公司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照募集资金置换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 3、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有合理原因,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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