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广新03 (148035):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6年度付息公告
债券简称:22广新 03 债券代码:148035.SZ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6年度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2广新 03 债券代码:148035.SZ 付息日:2026年 8月 18日 计息期间:2025年 8月 18日至 2026年 8月 17日 债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7日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8月 18日支付 2025年 8月 18日至 2026年 8月 17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简称为“22广新 03”,代码为“148035.SZ”。 2.债券规模:本期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为 10.0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年。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18%。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 作。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 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8月 18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 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 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 息。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间每年的 8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年 8月 18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 息)。 12.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 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1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 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A。 2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 方式承销。 21.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18%,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8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7日。 2.除息交易日:2026年 8月 18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 8月 18日。 4.下一期起息日:2026年 8月 18日。 5.下一期票面利率:3.18%。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6年 8月 1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根据本 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 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 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 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 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 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年 1月 15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 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 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鸿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000号 1601房 邮政编码:510308 咨询联系人:霍佩燕 电话:020-89097272 传真:020-89097266 2.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27、28层 邮政编码:518000 咨询联系人:杨德聪 电话:0755-81902000 传真:0755-81902020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6年度付息公告》之盖章页)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8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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