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合纵 公告编号:2026-04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7月24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纵科技”)收到债权人江苏伟拓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拓力”或“申请人”)送达的《关于申请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江苏伟拓力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782号《决定书》,以及(2026)京01破申782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3、法院本次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请各位债权人于2026年9月14日24时之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债权人需通过“e破通平台”(网址: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976051)申报债权,债权人无须前往公司及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 请公司债权人通过债权申报网站查阅并下载《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南》《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文书样式》,并按照申报指引完成债权申报。 (二)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ept.jiulaw.cn/z3/apply/apply-list?virtualNo=976051 联系人:合纵科技临时管理人 联系电话:15201053051、13522356107(工作日9:30-12:00,14:00-17:30)联系邮箱:hzkjglr@163.com(发送邮件不视为债权申报)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1212室(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特别说明 1、如未来合纵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已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正式重整程序中继续有效。如相关材料需进行增补、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增补、修改。 2、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合纵科技预重整相关事项并行使权利。 3、债权申报及登记不构成确权,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请债权人仔细阅读《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南》,按照指南的要求尽早申报债权,以便临时管理人尽快进行审查,避免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而影响债权的认定、影响在预重整程序中的权利行使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风险提示 1、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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