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方纳米(300769):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67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一)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10 请总额为人民币 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为公司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1亿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全资子公司曲靖德方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创界”)向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租赁本金为人民币6,50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函》,同意按照持股比例42.2674%为曲靖德方创界的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余部分由孔令涌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3.被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曲靖德方创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曲靖德方创界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保证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债权额:在合同项下保证人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1亿元。 5.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最高债权的确定期间为2026年8月17日至2028年8月17日。 6.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以下称“被担保债务”)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7.担保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8.担保期间: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保证函 1.承租人:曲靖德方创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受益人:国耀融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及方式: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受益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以下称“被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1)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租金、首付款、手续费、留购价款等全部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需增加支付的款项;(2)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3)受益人因实现和救济其在主合同项下权利而发生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担保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取回和处置租赁物的拆装储运费用、委托费用、保管费用、差旅费用等所有合理的费用。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人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在上述担保范围内应向受益人承担42.2674%的连带清偿责任。 5.保证效力: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保证,保证期间为承租人对受益人所负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698,628.37 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9.98%,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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