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葫芦娃(605199):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ST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6-073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刘景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要求公司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海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并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警示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的讨论分析,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整改的总体工作安排 为严格落实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的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统筹本次整改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警示函》中列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研讨,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旺医疗)与公司受同一实控人控制,是公司的关联方。2023年至2025年,公司与中旺医疗发生的相关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6年4月才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在前期内部核查仅以股权情况及担任职务等作为关联方判定标准,未充分运用“实质重于形式”标准识别关联方,未识别到中旺医疗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整改措施 1、公司已重新梳理全部关联关系认定标准,严格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中旺医疗认定为关联法人,将公司2023年-2025年度与中旺医疗发生的全部业务交易补充确认为关联交易。公司先后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行追认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完整披露交易内容、定价依据等事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药品研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号:政旦志远核字第260000053号)。 2、公司严格落实“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要求实控人、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关系发生变动的时候及时通知公司;证券事务部联合内部审计部门每年对客户、供应商、合作方开展股权、实际控制人穿透核查,动态更新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清单并同步推送至各个部门。 3、组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研发部等经办业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方认定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提升全员关联交易识别与信息披露合规能力。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公司与中旺医疗的历史交易已完成关联交易认定,并完成审议同时披露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已重新梳理,未发现遗漏,后续将持续加强规范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整改情况总结 针对《警示函》指出的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与披露问题,公司已逐项落实全部整改措施。通过本次整改,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已深刻认识到规范关联交易运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重要性。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跟踪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常态化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全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