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688711):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 8 26 2. 股东会召开日期: 年 月 日 3.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1. 提案人:赵善麒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7月21日公告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43%股份的股东赵善麒先生,在2026年8月1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8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赵善麒先生在函件中表示,因公司独立董事王文凯先生、温旭辉女士、张玉青先生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期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本次向董事会提交《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提议选举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提请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该函出具日,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善麒先生,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43%,公司董事会认为赵善麒先生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向股东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刘牧群先生、程晋格先生、盛丰女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 7月 21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8月2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6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6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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