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航图(688066):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ST航图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 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六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的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的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公司”、“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5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8.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0,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37.42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8号)同意,公司100,8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2022年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图转债,债券代码:118027)。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0,880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1%、第四年1.50%、第五年2.5%、第六年3%。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2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6月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2028 11 27 1 债券到期日( 年 月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88.91元/股。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调整为13.12元/股。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一)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航天宏图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026 8 13 年 月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诚信国际 关于调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6]240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宏图转债”信用等级调降至CC。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公司涉及以下事项: 1、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6007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6008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宇翔先生立案。 2、宇祺(山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长信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宇祺(山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债权受让方)就此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6年8月5日收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25亿元及利息暂记20,673,333.34元;(2)判令对被告名下位于海淀区翠湖北环路2号院4号楼-1至6层101的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原告有权对拍卖、变卖等所得的价款在扣除在先抵押债权后,在上述第一项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3、浙江辕畅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浙江辕畅贸易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发生纠纷,原告就此向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收到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25,861,940.7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25,861,940.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自2025年12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6年7月9日,利1,689,646.79 2 息为人民币 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全 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告费等)。 4、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下调 2026年8月13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6]240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宏CC 图转债”信用等级调降至 。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调查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主体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等不利情况。公司与宇祺(山西)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辕畅贸易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需结合法院生效判决情况判断。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下调,将对公司的经营及融资产生负面影响。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已采取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涉诉风险、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下调,提醒投资者关注,并做出独立投资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