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赛恩斯: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7:36:17 中财网
  CFi.CN讯: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恩斯”)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93.47万元。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5,19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51,900手(5,519,000张)。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1,9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959,995.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43,940,004.7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7月23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6〕2-2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与湖南银行湘江新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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