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股份(002870):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7:26:40 中财网
原标题:香山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价格: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545,454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6%;按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272,727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
7、回购股份期限:6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将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用途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上限下限上限下限 
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545,454272,7273,000.001,500.000.36%
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5,454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5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27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 股份25,588,05316.75%25,860,78016.93%26,133,50717.11%
无限售条件 股份127,170,29483.25%126,897,56783.07%126,624,84082.89%
股份总数152,758,347100%152,758,347100%152,758,347100%
注1:股份基准日为本公告披露日,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里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持有的公司股份2,562,300股、高管锁定
股、新上市限售股,且假设公司所有回购的股份均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注2: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25%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8,286,620,708.56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124,757,048.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636,296,349.48元,公司资产负债率65.86%。假设按照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36%,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3%,比重均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9、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59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82,711股,已于2026年8月12日上市。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情况外,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其他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预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5,000股(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户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的相关信息
1、2026年8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关键管理人员、技术及业务骨干等人才的工作热情,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同意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买卖公司股份情况及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不适用。

11、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将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12、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出席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或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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