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00286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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