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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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8:36: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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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盛新锂能: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
盛新锂能 股票代码:002240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为碳酸锂和氢氧化锂,近年来,碳酸锂产品受行情影响,价格出现了较大波动。2021年下半年起,碳酸锂价格从低于10万元/吨持续增长。2022年,碳酸锂市场价格最高升至约60万元/吨。2023年以来,碳酸锂价格开始快速滑落,2023年4月跌至18万元/吨后触底反弹,2023年5月中旬至2023年6月初,碳酸锂价格企稳于30万元/吨,后持续下跌至7万元/吨。2025年,碳酸锂价格呈现“震荡寻底+区间反弹”态势:即上半年受宁德枧下窝矿区恢复开采、
新能源车需求不及预期、全球宏观不确定性等多重因素加剧影响,2025年5月碳酸锂价格加速下探至6.01万元/吨;下半年由于江西宜春矿证危机引发停产担忧,推动碳酸锂价格强势反弹,2025年8月至10月价格随上述事件落地后回归理性。由于2026年市场对碳酸锂需求的乐观预期带动碳酸锂价格震荡上行,均价于2025年12月回升至11.80万元/吨。
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导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亏损,未来若下游
新能源市场发展不足预期,或者碳酸锂产能较快释放,碳酸锂价格仍将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盈利状况。
二、海外经营的风险
世界锂资源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玻利维亚、阿根廷、美国、智利、澳大利亚等国,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大量从海外采购锂矿。同时,公司近年来在产能扩张及资源储备上持续发力,顺应行业趋势并响应国家政策,在国外进行锂矿资源及锂盐产能布局。
随着国际贸易摩擦常态化与地缘政治冲突频发,锂资源供应的不确定性显著加剧,主要包括关键资源国政策波动(出口限制、资源国有化)、国际物流通道受阻风险(海运航线地缘冲突)、以及资源保护主义抬头(主要消费国争夺锂资源控制权)等,公司从海外进口锂资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同时,公司在海外布局的子公司也受到当地政策的影响,津巴布韦于2026年2月25日宣布立即暂停所有锂原矿和锂精矿出口(含在途货物),公司位于津巴布韦的子公司亦受到影响。
2026年4月10日,津巴布韦矿业部已向包括公司在内的几家主要矿企下发了出口配额,锂精矿出口已经恢复,若津巴布韦政府仍按照原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锂精矿出口,则公司未来的原材料出口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
此外,国外政经环境与国内不同,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海外子公司很可能因临时变化的财税政策或法规变化而受到影响,若津巴布韦锂矿出口政策持续收紧,将可能导致公司锂精矿未来面临无法出口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相关投资和资产出现减值、增加原材料成本的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锂矿采选、基础锂盐和金属锂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等领域,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目前中美贸易摩擦、全球地缘政治局势等均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宏观经济和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等行业市场需求下滑。
此外,锂资源在海外主要分布在澳洲、非洲、南美洲等地区,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该等海外地区政治格局及政策重点的变化将对公司布局锂资源及采购原材料产生一定影响,若上述国家及地区的政府进一步强化国家调控、提高矿产开采特权使用费、反对矿产资源私有化、推动建立国营锂业公司等,可能会对当地的锂资源开发及锂精矿供应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
四、
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各国密集出台支持
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受益于政策支持,
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增长,带动上游锂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若国内外补贴政策、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等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支持政策进行大幅调整、趋向地区保护或贯彻落实不到位,将对整个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上游行业以及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下游需求增长不达预期的风险
在
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趋势下,汽车电动化已经成为主流车厂的发展方向,全球主流整车厂商已明确提出
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张计划,从而相应拉动上游锂电池厂商扩产需求。同时,随着锂电储能的商业化应用,储能市场将成为锂电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公司基于下游锂电池厂商扩产计划以及对于
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需求的远景期望,进而扩大自身锂产品产能以匹配下游市场扩张需求。若公司下游锂电池厂商后续因
新能源汽车增速放缓或储能商业化应用进展不及预期,使得其需求增长低于预期,则可能导致公司产能消化不足,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增长带动了上游锂产品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的企业和资金进入锂盐行业,未来行业内产能将快速增长,使得锂盐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同时,随着欧美等国家相继出台《通胀削减法案》《净零工业法案》和《新电池法草案》等文件,各国鼓励和支持本地区
新能源产业发展,全球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随着竞争对手和新进入者不断加大投资和扩产力度,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审批及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方案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目 录
声 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5
目 录
释 义............................................................................................................................8
一、一般词汇.........................................................................................................8
二、专业词汇.......................................................................................................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1
...................................................11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6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26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37六、商业信用情况...............................................................................................39
七、同业竞争情况...............................................................................................45
八、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46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55二、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58三、本次发行方案概况.......................................................................................58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1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2六、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62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62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63第三节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协议内容摘要...............................................64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64
二、股份认购相关协议内容摘要.......................................................................6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9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69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69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70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72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78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79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79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80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8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80
担保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81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及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82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82...................................................85
二、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87
一、与行业相关的风险.......................................................................................87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89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94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95
...................................................9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发行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声明.......................................................................9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98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07
五、申报会计师声明.........................................................................................110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111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1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汇
| 发行人、盛新锂能、
公司、本公司 | 指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盛屯
集团 | 指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 盛景锂业 | 指 | 遂宁盛景锂业有限公司 |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盛屯贸易 | 指 | 福建省盛屯贸易有限公司 |
| 盛屯锂业 | 指 | 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
| 盛屯益兴 | 指 | 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 |
| 盛屯汇泽 | 指 | 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 |
| 厦门屯濋 | 指 | 厦门屯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广东威利邦 | 指 | 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
| 辽宁威利邦 | 指 | 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
| 致远锂业 | 指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
| 遂宁盛新 | 指 | 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
| 奥伊诺矿业 | 指 | 金川奥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
| 盛威锂业 | 指 | 四川盛威锂业有限公司 |
| SESA | 指 | SALTAEXPLORACIONESS.A |
| 盛威致远国际、
SHENGWEIZHI
YU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指 | 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 |
| 盛泽国际、
CHENGZE
LITH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指 | 盛泽锂业国际有限公司 |
| CHENGXIN
LITHIUM
INTERNATIONAL
CO.,LIMITED | 指 | 盛新锂能国际有限公司 |
| 印尼盛拓、PT.
CHENGTOK
LITHIUM
INDONESIA | 指 | 印尼盛拓锂能有限公司 |
| CHENGYI
LITHIUM | 指 | 盛熠锂业国际有限公司 |
|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
| PLASA | 指 | POTASIOYLITIODEARGENTINASOCIEDADANONIMA |
| ABY公司 | 指 | ABYSSINIANMETALSLIMITED |
| DMCC公司 | 指 | ELECTRAMINDMCC |
| MAXMIND | 指 | MAXMIND(ZIMBABWE)(PVT)LTD |
| 六新勘测 | 指 | 四川六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惠绒矿业 | 指 | 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启成矿业 | 指 | 四川启成矿业有限公司 |
| 厦门昶盛 | 指 | 厦门昶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创新航 | 指 | 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金鑫矿业 | 指 | 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盛新锂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
| 募集资金 | 指 |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股东会 | 指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公司董事会 | 指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伦律师、发行人
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大信会计师 | 指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不超过 | 指 | 小于或等于 |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12月31日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词汇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
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
池汽车 |
| 锂 | 指 | 一种金属化学元素,元素符号为Li,原子序号为3,是自然界最轻
的金属元素。由于锂具有各种元素中最高的标准氧化电势,因而是
电池和电源领域应用效果最好的元素,故也被称为“能源金属”;
锂还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既可用作催化剂、引发剂和添加
剂等用途,又可用于直接合成新型材料以改善产品性能,被誉为
“工业味精” |
| 锂盐 | 指 | 锂行业对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化合物的通称 |
| 锂辉石 | 指 | 一种含锂元素的矿石,化学式为LiAl[SiO],主要应用于碳酸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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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制取及玻璃、陶瓷工业的添加剂等领域 |
| 锂精矿 | 指 | 锂辉石经过浮选、沉淀等处理,且锂含量达到一定品位、可以用来
工业化提取锂盐的精矿 |
| 碳酸锂 | 指 |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分子式为LiCO,是用量最大、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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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广的锂产品之一,根据纯度不同可分为工业级碳酸锂、电池级碳
酸锂和高纯碳酸锂 |
| 氢氧化锂 | 指 | 一种常见的锂化合物,亦指单水氢氧化锂,分子式为LiOH·H2O,
白色晶体,目前广泛用于锂离子电池三元材料中,特别是高镍三元
材料,也用于制造高级锂基润滑脂、多种净化剂、催化剂等 |
| 锂离子电池 | 指 | 一种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
充放电过程中,Li+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
Li+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
时则相反 |
| 正极材料 | 指 | 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正极材料的性能直接影响了锂电
池的各项性能指标 |
| 磷酸铁锂 | 指 |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化学式为LiFePO,亦称磷酸亚铁锂
4 |
本募集说明书中,若部分数据合计值与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名称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CHENGXINLITHIUMGROUPCO.,LTD. |
| 法定代表人 | 周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6179302676 |
| 成立日期 | 2001年12月29日 |
| 营业期限 | 2001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91,529.3872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空港商务区成双大道空港云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 |
|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 518038 |
| 电话 | 0755-82557707 |
| 互联网网址 | www.cxlithium.com |
| 电子信箱 | 002240@cxlithium.co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电池制造;新兴能源技
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矿物洗选加工;选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总股本为915,293,872股。其中,前十大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
(股) |
| 1 | 深圳盛屯集团有
限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6.31 | 57,777,005 | - | 57,777,005 | 42,179,458 |
| 2 | 深圳市盛屯汇泽
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5.93 | 54,282,267 | - | 54,282,267 | 46,480,000 |
| 3 | 比亚迪股份有限
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5.09 | 46,630,917 | - | 46,630,917 | - |
| 4 | 深圳市盛屯益兴
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3.27 | 29,908,029 | - | 29,908,029 | - |
| 5 | 四川省先进材料
产业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36 | 21,624,358 | - | 21,624,358 | - |
| 6 | 厦门屯濋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
法人 | 2.25 | 20,625,452 | - | 20,625,452 | - |
| 7 | 姚娟英 | 境内
自然人 | 1.97 | 18,000,000 | - | 18,000,000 | 3,640,000 |
| 8 | 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5 | 9,581,084 | - | 9,581,084 | - |
| 9 | 福建省盛屯贸易
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0.94 | 8,586,525 | - | 8,586,525 | 8,586,525 |
| 序
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持股
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 | 持有无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 质押股份数
(股) |
| 10 | 福建华闽进出口
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
法人 | 0.89 | 8,137,177 | - | 8,137,177 | - |
| 合计 | 30.06 | 275,152,814 | - | 275,152,814 | 100,885,983 | | |
注:上述前十大股东统计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姚雄杰。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屯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7,777,005股,持股比例为6.31%;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8,445,624股,持股比例为22.77%。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31%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279405311Y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东 |
| 注册资本 |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社区人民南路2008号深圳市嘉里中心
1119 |
| 成立时间 | 1993年10月19日 |
| 经营期限 | 1993年10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工业、矿业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
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
盛屯集团最近一年的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7,810,734.44 |
| 负债合计 | 4,771,379.9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39,354.51 |
| 项目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6,521,871.59 |
| 净利润 | 61,117.3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903.29 |
注:2025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姚雄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77%,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姚雄杰先生的简历如下:
自然人姚雄杰,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3508221967******** 1993 200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身份证号为 。 年至 年,任
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裁。1998年至2004年,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8,445,624股股票,其中104,385,983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所持股份比例为50.0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限
售数量(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
售数量(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 深圳盛屯集团有限
公司 | 57,777,005 | 6.31% | 42,179,458 | 73.00% | 4.61% | - | - | - | - |
| 深圳市盛屯汇泽贸
易有限公司 | 54,282,267 | 5.93% | 46,480,000 | 85.63% | 5.08% | - | - | - | - |
| 深圳市盛屯益兴科
技有限公司 | 29,908,029 | 3.27% | - | - | - | - | - | - | - |
| 厦门屯濋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0,625,452 | 2.25% | - | - | - | - | - | - | - |
| 姚娟英 | 18,000,000 | 1.97% | 3,640,000 | 20.22% | 0.40% | - | - | - | - |
| 福建省盛屯贸易有
限公司 | 8,586,525 | 0.94% | 8,586,525 | 100% | 0.94% | - | - | - | - |
| 姚雄杰 | 7,981,635 | 0.87%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盛屯稀有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 7,784,711 | 0.85% | - | - | - | - | - | - | - |
| 深圳市盛屯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 3,500,000 | 0.38% | 3,500,000 | 100% | 0.38% | - | - | - | - |
| 合计 | 208,445,624 | 22.77% | 104,385,983 | 50.08% | 11.40% | - | - | - | - |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矿采选、基础锂盐和金属锂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0020-2024),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属于C3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锂产品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订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锂离子电池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锂离子电池产业政策和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锂产品的行业协会为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是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分支机构,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核准注册登记的社团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产业与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的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本产业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1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2016年2月4
日) | 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
六、新能源与节能、(三)新型高效能
量转换与储存技术、2.新型动力电池
(组)与储能电池技术、动力与储能电
池高性价比关键材料技术等。 |
| 2 | 《“十三五”国家科技
创新规划》(2016年8
月8日) | 国务院 | 提出在新材料领域,围绕重点基础产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防建设对新材
料的重大需求,加快新材料技术突破和
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实施“纯电
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形成完善的电动
汽车动力系统技术体系和产业链,实现
各类电动汽车产业化。 |
| 3 | 《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
划(2016-2020年)》(2016
年10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提出在电池材料领域,“围绕储能与新
能源汽车等领域需求,重点发展大容量
长寿命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
高性能铜箔和铝箔,以及低成本高质量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 的电池级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等”。有
色金属新能源材料发展重点的基础原
材料包括电池级碳酸锂、氟化锂、四氧
化三钴、三元氢氧化物等。采用先进盐
湖提锂技术,扩大青海及西藏盐湖提锂
生产规模。 |
| 4 | 《“十三五”国家战略
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2016年11月29日) | 国务院 | 进一步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
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材
料产业提质增效,扩大高强轻合金、先
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动力电池材料等规
模化应用范围,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
业采购体系。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
续发展,推动包括锂资源在内的特色资
源高质化利用,加强专用工艺和技术研
发。推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
保产业快速壮大,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
应用,到2020年,实现当年产销200
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500万辆,整
体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形成一批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
关键零部件企业。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
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
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企业和关键
材料龙头企业。 |
| 5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版)(2017年1
月25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 包括新能源产业12个子方向、新能源
汽车产业14个子方向、新材料产业21
个子方向,其中在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
类别,正极材料包括橄榄石型磷酸盐类
等富锂材料(如磷酸铁锂等),尖晶石
型锰酸锂材料、层状材料(如镍钴铝和
镍钴锰等)及其混合材料等;负极材料
包括钛酸锂材料等;电解质材料包括六
氟磷酸锂碳酸酯类溶液等在该指导目
录内;在新材料产业类别,镍钴酸锂、
镍锰酸锂二元体系,镍钴锰酸锂、镍钴
铝酸锂三元体系在指导目录内。 |
| 6 | 锂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ISO/TC333Lithium
(2020年7月6日)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SAC)、国
际标准化组织
(ISO)技术管理局 | 成立ISO/TC333锂国际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一方面推动建立全球通用的锂术
语、牌号、包装等基础标准,便利锂产
品的国际贸易往来,促进国际间锂产业
链技术交流;二是通过制定相关的锂产
品标准与检测方法国际标准,有利于锂
产品的细分以及促进全球锂贸易公平
公正,形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国际锂贸
易环境;三是通过建立完善的锂领域标
准体系,涵盖上游锂开采、中游锂盐加
工、下游锂产品制备及锂产品回收利用
全产业链条,使全球锂行业有标可依,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 促使全球锂行业从锂资源端到锂产品
消费终端更加有效、准确的沟通协商。 |
| 7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
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
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
见》(2020年9月11日) | 国家发改委、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财政部 | 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加快推进数
字经济、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更多新的增长
点、增长极。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
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稀
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
色资源在开采、冶炼、深加工等环节的
技术水平,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
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
| 8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2021-2035年)》
(2020年11月) | 国务院、工业和信
息化部 | 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的发展,鼓励企
业提高锂、镍、钴、铂等关键资源的保
障能力;大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加
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培育
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
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 |
| 9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
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
施方案(2019-2020年)
(2019年6月) | 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商务部 | 提出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新
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引导
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优化产品准入管
理。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
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
| 10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
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
并行管理办法(2019年
8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质检
总局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
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
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
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
为10%、12%、14%、16%和18%。 |
| 11 |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
商业消费的意见(2019
年8月27日) | 国务院 |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
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
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
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
| 12 |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2019年9月19日) | 国务院 |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
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基础设
施规模质量、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
智能化与绿色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加
强充电、加氢、加气和公交站点等设施
建设。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
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研发,形成自主
可控完整的产业链。优化交通能源结
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
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
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
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 |
| 13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的通知》(2020年4月) | 财政部、工业和信
息化部、科技部、
发改委 | 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两年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时间与
覆盖范围,新政将从2020年4月23日
起实施。据该通知内容显示,为了平缓
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将新能源汽车推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
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并
且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
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
环卫等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
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
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每年
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
| 14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
术路线图2.0》(2020年
10月) |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 传统动力汽车将向新能源汽车转变。围
绕“三电”将出现并行于传统汽车动
力系统产业链的全新产业链。汽车产业
链碳排放总量先于国家碳减排承诺,于
2028年左右提前达峰,到2035年碳排
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新能源汽车逐
渐成为主流产品,汽车产业实现电动化
转型。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总销量20%
左右、2030年新能源汽车占总销量40%
左右、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主流,占
总销量50%以上。至2035年,形成自
主、完整的产业链,自主品牌纯电动和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技术水平和
国际同步,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
50%以上,其中纯电动汽车占新能源汽
车的95%以上。 |
| 15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规划(2021-2035年)》
(2020年11月) | 国务院、工业和信
息化部 |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
向,深入实施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战
略,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
生态,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产业发
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
我国坚持纯电驱动战略取向;新能源汽
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到
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
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经过
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
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
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
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
化;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
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实施电
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极材料、电
解液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
| 16 |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
展》(2020年12月) | 国务院 | 推进终端用能领域以电代煤、以电代
油,推广新能源汽车、热泵、电窑炉等
新型用能方式。面向重大共性关键技
术,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技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 术与装备等方面研究。面向国家重大战
略任务,重点部署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
转化的物理化学基础研究,推动以基础
研究带动应用技术突破。构建绿色金融
正向激励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
清洁能源。 |
| 17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
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1年7月) | 发改委、能源局 |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
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在推动
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
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
面市场化发展。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
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
局。坚持储能技术多元化,推动锂离子
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
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 |
| 18 |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
方案》(2021年10月) | 国务院 |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
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
用效率大幅提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
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
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积极发展
“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
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
能系统。 |
| 19 | 《“十四五”新型储能
发展实施方案》(2022
年2月) | 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 | 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
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
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
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
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
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
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
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
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
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
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
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
| 20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
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
度运用的通知》(2022
年6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 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
场;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
与电力市场;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
制,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
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等。 |
| 21 | 《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
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
区试点工作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住房
城乡建设部、能源
局、邮政局 | 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
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试点期为
2023—2025年。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
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
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
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
域力争达到80%。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22 | 《关于做好锂离子电池
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稳定
发展工作的通知》(2022
年11月) | 国家工信部 | 鼓励锂电生产企业、锂镍钴等上游资源
企业、锂电回收企业、锂电终端应用企
业及系统集成、渠道分销、物流运输等
企业深度合作,通过签订长单、技术合
作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
| 2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2023年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
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
| 24 |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
案(2023—2024年)》
的通知(2023年7月) | 工信部、发改委、
商务部 | 围绕提高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热失控等
方面,加快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原
电池等领域关键技术及材料研究应用。
大力发展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铅炭电
池、钠离子电池等产品,扩大在新能源
汽车、储能、通信等领域应用。搭建产
业供需合作平台,推动电池行业与电动
自行车等下游行业加强技术、产品、服
务等方面对接,促进融通发展 |
| 25 | 《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
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
意见》(2023年12月) | 发改委、国家能源
局、工信部、市场
监管总局 | 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
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
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攻克高频度双
向充放电工况下的电池安全防控技术。
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
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
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
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攻克海量
分布式车网互动资源精准预测和聚合
调控技术。加强车网互动信息交互与信
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构建“车—桩—
网”全链条智能高效互动与协同安全
防控技术体系,实现“即插即充(放)”
智能便捷交互,同时确保信息安全和电
网运行安全 |
| 26 | 《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
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2024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鼓励存量新型储能技术改造。鼓励存量
新型储能开展技术改造,具备接受调度
指令能力。满足相应技术条件后,电力
调度机构应及时开展新型储能并网及
调度工作 |
| 27 |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2024年12月) | 国务院 | 鼓励和支持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在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推广应用,提高
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
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
| 28 |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
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
通知》(2025年1月) | 发改委、财政部 | 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并完善汽
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
| 29 |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
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
年2月) | 工信部、发改委、
教育部等八部门 | 加快锂电池等成熟技术迭代升级,支持
颠覆性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
力...面向新型储能应用需求,加快长寿 |
| 序号 |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相关内容 |
| | | | 命高容量先进活性材料技术、高效补锂
技术攻关,发展高附加值辅材产品,重
点布局大容量高安全储能电池、高功率
电池、全生命周期高能效电池、储能用
固态电池、全气候低衰减长寿命电池、
高一致性电池系统等先进储能型锂电池
产品 |
| 30 | 《关于开展2025年新能
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2025年6月) | 工信部等五部门 | 组织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服务企业、充
换电服务企业等协同下乡,落实购车税、
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推
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消费市场 |
| 31 | 《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
方案(2025—2026年)》
(2025年9月) | 工信部等八部门 | 2025年,力争实现全年汽车销量3230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3%,其中新能源
汽车销量15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约
20%;汽车出口保持稳定增长;汽车制
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左右。2026年,
行业运行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产业
规模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 |
| 32 | 《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
行动方案(2025—2027
年)》(2025年9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 | 2027年,新型储能基本实现规模化、市
场化发展,技术创新水平和装备制造能
力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
标准体系基本成熟健全,适应新型电力
系统稳定运行的多元储能体系初步建
成,形成统筹全局、多元互补、高效运
营的整体格局,为能源绿色转型发展提
供有力支撑。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到1.8亿千瓦以上,带动项目直接投资
约2500亿元,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仍以锂
离子电池储能为主,各类技术路线及应
用场景进一步丰富,培育一批试点应用
项目,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 |
| 33 | 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
增”行动方案
(2025—2027年)》的
通知(2025年9月) | 国家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等六部门 | 提出2027年底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
大功率充电设施超10万台,明确要求因
地制宜配建光伏发电和储能设施,探索
智能有序大功率充电场站与配电网高效
互动机制。 |
| 34 | 《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
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
改能源〔2025〕1360号)
(2025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 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全国统一电力市
场体系,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
的规则体系。推动建立“沙戈荒”、水
风光新能源基地一体化模式参与市场的
交易规则;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
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
易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 |
(二)行业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