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科技(688169):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20:24:05 中财网
原标题: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8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昌敬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石睿女士列席会议。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实施本持股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全刚、孙佳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本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全刚、孙佳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持股计划;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
、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本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会根据本持股计划业务开展情况授权证券与投资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全刚、孙佳已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 >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2026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等),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审议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审议或/和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授权证券与投资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4.9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1,500 3,000
于人民币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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