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601068):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9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鉴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铝国际)与 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前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未来对该等业务的实际需求,相关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因此,公司拟与中铝财务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铝财务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交易限额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铝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 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铝财务现行《金融服务协议》于2024年3月28日签订, 并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 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前述事 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鉴于上述协议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考虑未来该等交易 仍将持续发生,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与中铝财务重新签订了附带 生效条款的《金融服务协议》,新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1 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一)协议双方 甲方: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本身并代表其附属公司) 乙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 相关金融服务。 2.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其 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 3.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 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铝集团及其成员 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 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可按照法律规定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与甲方在乙方的贷款进行抵消。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 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 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 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不时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基准利率,也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 (3)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信贷,且不需甲方提 供任何资产担保; (4)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 委托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 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 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 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 民币60亿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80亿 元,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分别为2027年不高于人民币0.034 亿元、2028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亿元、2029年不高于人民币0.033 亿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六)协议期限 协议于双方签署并经中铝国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自2027年1 月1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铝财务开展金融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降低 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且该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优条款订立,公司在中铝财务的融资成本不会高于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提供同种服务的融资成 本、中铝财务免费向公司提供结算服务,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该等持续关联交易于2027年-2029年三个年度的交易上限额度 乃经参考过往年度的实际交易情况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预期需求而 制定,符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交易于2027-2029年三个年度交易上限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 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前述议案。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 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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