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00040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济南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波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48,449,4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627%。经公司核查,其中有1名股东在现场投票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构成重复投票。根据相关规定,该名股东的现场投票不计入现场有效表决票,其表决结果以网络投票为准。剔除上述重复投票股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6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7人,代表股份63,531,44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375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17,839,0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24%。 9、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迎春、毛碧敏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1名股东出现的现场与网络投票重复表决情形,公司已按照“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的规则进行了正确处理,未影响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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