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73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 2026 8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年 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95,387,0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562,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6,824,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4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43,037,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7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13,4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9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42,424,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162%。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034,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0%;反对305,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8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99%;反对305,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5%;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4,74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52%;反对59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9%;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9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4%;反对596,0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0%;弃权4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5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5%;反对627,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0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8%;反对627,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72%;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51,2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5%;反对627,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5%;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0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28%;反对627,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51,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2%;反对626,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68%;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402,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44%;反对626,4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6%;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38,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2%;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8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3%;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7%;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38,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2%;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8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3%;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7%;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738,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02%;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8%;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38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3%;反对639,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67%;弃权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吴焕焕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