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605580):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余国旭先生; 2、非独立董事:余国旭先生、余恒先生、余堃先生、刘星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3、独立董事:柴斌锋先生、金忠财先生、岳海燕女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余国旭先生(召集人)、余恒先生、金忠财先生。 2、审计委员会:柴斌锋先生(召集人)、金忠财先生、刘星先生。 3、提名委员会:金忠财先生(召集人)、余恒先生、岳海燕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岳海燕女士(召集人)、余堃先生、柴斌锋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柴斌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余恒; 2、副总经理:余堃; 3、财务负责人:项红日; 4、董事会秘书:金海; 5、证券事务代表:程雅民。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公司聘任的全部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项红日先生的任职资格已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董秘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永泰路6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邮箱:hsny@hs-energy.com.cn 联系电话:0570-7258066 传真:0570-7258680 五、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席礼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仍将任职本公司热电事业部总经理;王焕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换届离任人员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余恒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衢州市第八届人大代表,龙游县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长。历任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衢州禾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禾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杭州禾沛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伊通满族自治县华大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0,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6%。其与持有公司31.81%股份的股东余国旭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持有公司19.04%股份的股东杜顺仙女士系母子关系,与持有公司10.68%股份的股东余杜康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堃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机国能江山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机国能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项红日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兰溪市马涧粮管所财务科长,兰溪市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金华寿生酒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红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海先生,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经理,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现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程雅民先生,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公司财务。 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雅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