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605580):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3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为保证董事会顺利运行,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余国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董事会同意选举余国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选举余国旭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余国旭(召集人)、余恒、金忠财。 2、审计委员会:柴斌锋(召集人)、金忠财、刘星。 3、提名委员会:金忠财(召集人)、余恒、岳海燕。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岳海燕(召集人)、余堃、柴斌锋。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柴斌锋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项红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金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程雅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程雅民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符合任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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