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601618):中国中冶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A股代码:601618 A股简称:中国中冶 公告编号:2026-05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常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常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常先生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拥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法律与经济专业功底深厚。常先生长期任职企业董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等关键岗位,多年从事法律合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与董事会秘书履职直接相关工作,相关从业经验累计超过20年。常先生自2025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履职过程中严谨细致、勤勉尽责,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担任A+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常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常先生未兼任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常先生同时担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职务,该职务侧重于协助对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经济运行与分析等事项发表经济专业意见,与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权责划分明确、职责边界清晰,对常先生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不会产生影响。 常先生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各项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和审核,会议经审核认为常琦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经审议同意聘任常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常琦先生已于2025年4月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相关考核,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附件:常琦先生简历 1974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常先生历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业务科部门副经理,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秘书部副总经理、中国金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秘书部常务副总经理兼中拓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5年2月先后任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202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常先生大学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是国际商务师。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琦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常琦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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