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和兴(301013):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朝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朝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朝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朝阳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朝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朝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朝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梅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梅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吴梅山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8191082-8019 传真:0755-28191082-8008 电子邮件:ir@lihexing.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13日 附件: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梅山先生简历 吴梅山:男,汉族,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北京金盛怡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朗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梅山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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