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600719):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6-027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8月13日,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此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2026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价格、定我们认可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为盘活公司存量库存资产、实现资源合理利旧,节约仓储及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人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净能源集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241.17万元,交易内容为库存材料的购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MA7G7LHLXW 注册资本:1,092,405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良生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A号国资创新大厦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 关联关系: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持有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净能源集团”)100%股权,洁净能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市国资运营公司作为大连市重要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其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该公司作为洁净能源集团的唯一股东及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资本实力雄厚,治理结构完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调配能力。 (二)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16976375N 注册资本:47,106.22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良生 成立日期:2000年1月6日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洁净能源集团100%股权,为洁净能源集团的全资股东。 关联关系:洁净能源集团持有公司133,133,7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4,599,600股的32.91%,属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履约能力:洁净能源集团系按照大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相关工作部署改组组建的国有企业集团,其唯一股东为市国资运营公司。该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营运作平稳,资信状况良好,具备与本次交易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和资源保障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的相关规定,交易各方委托辽宁正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交易标的(库存材料)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完成,评估结果尚需报有权机构备案。交易价格以经备案确认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由双方在评估值基础上协商确定,且成交价不低于评估备案值。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四、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签署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盘活存量库存资产,将公司生产经营中积累的闲置生产材料进行合理处置,实现资源有效利用,降低仓储管理成本和资金占用,符合公司“降本增效、提质增效”的经营方针。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2.交易定价以评估价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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