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7:06:43 中财网
原标题:众合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524人
 代表股份48,018,601股
 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7.307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7人
 代表股份34,284,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5.2172%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人数517人
 代表股份13,734,20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090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76,369,85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19,233,030股,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为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共计657,136,828
序号提案名称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 否 通 过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1.00《关于提名 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 案》46,835,50197.5362%973,7002.0278%209,4000.4361%
 其中:中小 股东40,029,50197.1293%973,7002.3626%209,4000.5081%
2.00《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 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 案》46,741,00197.3394%1,154,5002.4043%123,1000.2564%
 其中:中小 股东39,935,00196.9000%1,154,5002.8013%123,1000.2987%
注:
①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②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轲李祺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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