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7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即将于2026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王威先生、周小雄先生、曾玓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任期即将于2026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吴崎右女士、柳木华先生、汤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吴崎右女士、柳木华先生、汤旭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7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董事会的相关运作,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行提交给股东会进行选举。 三、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深圳欣程数字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6年9月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将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第1-4项议案提交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威: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研修班结业。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佳利达电子加工厂副总经理;1997年12月与王明旺先生共同创办欣旺达,任欣旺达营销总监;2008年8月至2016年10月,任欣旺达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欣旺达董事长、总经理。 王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32,4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7,462,446股的7.17%。王威先生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为兄弟关系,王威先生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小雄:男,1961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证券公司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秘书科副科长、分业管理处处长、基金托管处处长,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经理、中国银行深圳国际信托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市迈兰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国波顿集团有限公司、神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迈兰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欣旺达董事。 周小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周小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曾玓: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正高级经济师,金融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一创摩根投行部;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任职于瑞信方正企业融资部;2016年3月至今任欣旺达投资发展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欣旺达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曾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47,462,446股的0.05%。曾玓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崎右: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暨南大学经济学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统计与金融系,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暨南大学MBA实践导师。曾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上市公司处副处长,深圳市期货业协会秘书长等职务。现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欣旺达独立董事。 吴崎右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柳木华:男,湖北省监利市人,1969年6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在武汉索福电脑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产业公司、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等单位工作。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03年7月至今在深圳大学工作,曾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兼任深圳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以及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非上市)、广东佛水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的独立董事,现任欣旺达独立董事。 柳木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3、汤旭:男,1960年11月生,四川省德阳市人。上海交通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学士和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学士。曾分别在东方电气集团、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工作多年,2001年至2020年担任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现任欣旺达独立董事。 汤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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