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万邦达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22号楼4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飘扬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214人,代表股份25,902,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9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份7,58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907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1人,代表股份18,31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18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戈瑜珍先生、李梦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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