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300750):参与投资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9:56:33 中财网
原标题:宁德时代:关于参与投资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7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于2026年8月12日与厦门溥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溥泉”)、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基金”)签署了《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247,500万元,持有基金49.50%的份额(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及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厦门溥泉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厦门溥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3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中路323号莲前集团大厦22层2-A638单元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殿君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CJ86R91H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厦门溥泉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4634。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厦门溥泉45%合伙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厦门溥泉、海南自贸港基金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且厦门溥泉、海南自贸港基金亦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宁德时代股份;厦门溥泉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住所:海南省(最终详细地址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四)基金规模:本次募集认缴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认缴 比例出资 方式
1厦门溥泉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2,5000.50%货币
2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50.00%货币
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7,50049.50%货币
合计500,000100.00%-  
(五)出资进度:各合伙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通知以货币方式分期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六)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为自基金成立日起8年。

(七)投资方式:合伙企业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以取得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股权或其他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从而从被投资企业或项目中获得企业增值收益。

(八)投资领域:基金聚焦海南省内绿色零碳产业的投资。

(九)管理模式:
1、厦门溥泉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运营,执行基金的对外投资、投后管理与投资退出等相关事宜。

2、公司与海南自贸港基金作为有限合伙人,对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属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或应予执行的事项给予相应配合。

3、基金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合伙企业具体项目的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重大事项、项目退出等基金重大事项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所议事项经全体有表决权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本数)投票同意方可通过。

(十)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十一)分配: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在支付《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费用并预留部分现金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十二)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封闭运作,除非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或根据《合伙协议》其他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出,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投资,主要是借助市场化的机制、结合专业投资机构优势,扩大公司在碳中和生态领域的布局,以及通过市场化的专业投资管理团队拓展投资渠道,挖掘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及股东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投资的合伙企业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暂未完成工商注册,且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投资该基金,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该基金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海南时代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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