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68872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2日 18:06:41 中财网
原标题:艾森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0
普通股股东人数9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42,957,1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2,957,1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35.273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5.2730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22,637,98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852,959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1,785,022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兵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陈小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42,956,97599.99952000.00050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42,743,19899.5018
2.02选举向文胜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42,743,29399.5021
2.03选举陈小华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42,744,48799.5048
2.04选举杨一伍先生为第四届董42,742,98699.5013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沈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42,743,19699.5018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王嘉赋先生为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42,743,17299.5018
3.02选举陈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42,743,07999.5016
3.03选举李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42,743,87899.5034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 数比例 (%)
1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 商备案的议案5,708,37799.99642000.003600.0000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2.01选举张兵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4,60096.2516
2.02选举向文胜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4,69596.2533
2.03选举陈小华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5,88996.2742
2.04选举杨一伍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4,38896.2479
2.05选举沈鑫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494,59896.2516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是否当选
3.01选举王嘉赋先生为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5,494,57496.2512
3.02选举陈琳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5,494,48196.2495
3.03选举李挺先生为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5,495,28096.2635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已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姝雯、张芷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