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传媒(603999):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3999 证券简称:读者传媒 公告编号:2026-023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 股东会有关情况 1.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5日 3. 股权登记日
1. 提案人: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7.84%股份的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8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发来《关于在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推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举措,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2026年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条件。 (2)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3)授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度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4)授权期限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读者大道568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25日 至2026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6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相关内容。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5日 授权委托书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8月25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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