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永冠新材(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西永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1、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2、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3),向该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银行授信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合同号: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1BZ01、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2BZ01、HETO22300001120260800000003BZ01),为江西永冠向该银行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提供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公司预计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65,00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媒体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3、债务人: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0,00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定于本金、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他情况下成为应付)。 7、保证期限:银行授信期限为二十四个月,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江西永冠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西永冠提供不超过65,0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各项银行贷款及债务担保均为日常经营所需,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8,486.91万元,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24%,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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