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电气(300141):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暨《物料采购合同》变更合同主体
证券代码:300141 证券简称:和顺电气 编号:2026-037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 暨《物料采购合同》变更合同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3月1日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的交易对手方由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该日常经营合同中“说明”第4条约定“如标的物为需方集采品类,需方及需方各分子公司可以直接适用本合同。”本次合同主体变更不会导致合同总金额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合同及后续工作的正常推进。 3、本次变更合同主体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4、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物料采购合同》概况 2024年3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智行”)签署了《物料采购合同》金额为10,830.27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近日,公司与中车智行、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铁”)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确定原合同约定的76套标的物,第1-10套继续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由中车智行向公司下达订单并支付货款;第11-76套变更为由四川中铁向公司下达订单并支付货款。 上述补充协议的签订为原合同的补充约定,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1、原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152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 号岳麓高新区智芯科技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忠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91430104MA4RP1U17F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公共交通;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中车智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中车智行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新增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嘉信路中段3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俊林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7MQ048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机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电车制造;电车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船舶制造;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中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四川中铁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变更交易对手方的原因 四川中铁为中车智行参股子公司,四川中铁负责整车制造业务,中车智行不开展实际生产工作,相关零部件均委托中车智行统一采购后,再供应至四川中铁完成整车集成生产。现采购模式发生变化,变更为四川中铁直接开展零部件采购工作。故变更交易对手方是根据对方采购业务流程变化需要所作出的调整。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协议主体 甲方: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川省中车铁投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1)原合同约定的76套标的物,为甲方集采品类物料,第1-10套继续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由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并支付货款;第11-76套变更为由丙方直接向乙方下达订单并支付货款,丙方订单中继续引用原合同编号 ZX2024000030。 (2)采购第1-10套标的物由甲方承担原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采购第11-76套标的物丙方的责任承担适用原合同中需方权利和义务条款。 (3)其他条款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执行。 五、本次合同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订不会导致原合同总金额的变化,仅为原合同主体变更,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经营状况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影响原合同及后续工作的正常推进。 六、备查文件 1 、《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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