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ST逸飞(688646):逸飞激光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ST逸飞 公告编号:2026-038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 ? 撤销起始日为2026年8月13日。 ? 撤销后A股简称为逸飞激光,撤销后A股扩位简称为逸飞激光。 ? 撤销风险警示后,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再适用《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1.4条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第一节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 (二)证券简称:由“ST逸飞”变更为“逸飞激光”; (三)证券代码仍为“688646”;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8月13日。 第二节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2024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上述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7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控有效运行,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的,应当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目前已经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7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8月11日同意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8月12日停牌一天,自2026年8月13日起复牌交易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第四节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但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