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东百集团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文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9,846,246股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34,793,849.84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6.56%。 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红利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工作,持续优化经营,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其他披露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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