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9:12:11 中财网
原标题:延华智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14: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
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新宇先生主持,总裁、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苏燕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其申请辞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苏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苏燕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苏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苏燕女士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
公司(简称“华融津投”)提名的董事,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华融津投向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梅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填补本次董事辞职产生的董事会席位空缺,并接替苏燕女士原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的相关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核同意将黄梅艳女士作为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黄梅艳女士将正式就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将接任苏燕女士原担任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
董事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市
普陀区西康路1255号普陀科技大厦17楼多功能报告厅以现场方式
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0日。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1/2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候选人简历:
黄梅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硕士
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持有律师资格证。曾任职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017年9月—2019年12月任职于华融(天津自贸试
验区)投资有限公司,曾兼任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月起任职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市分公司。现任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业务经营五部负责人、公司律师。

截至目前,黄梅艳女士未持有延华智能公司股票。除在中国中信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梅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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