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300261):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60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蔡彤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并与蔡彤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2、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与蔡彤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彤,中国香港籍,男,汉族,1970年生,硕士。历任广东省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科员,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科长,上海荣恒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彤直接持有公司24,376,051股股份(其中1,358,696股股份已由蔡彤签署《复旦创业人股票基金捐赠协议》,该等股份由蔡彤向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偿捐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1,358,696股股份尚未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通过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82,178,706股股份,其配偶汪新芽直接持有公司65,000,350股股份,蔡彤及汪新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蔡彤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蔡彤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与蔡彤(乙方)签署了《终止协议》,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一)本协议的效力 1、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认购协议》终止,除《认购协议》中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之外,其他条款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再享有《认购协议》项下权利或承担《认购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双方于《认购协议》项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不存在任何一方需要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及乙方关联方针对《认购协议》项下认购事项所出具的声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及乙方关联方无需继续履行相关文件下的义务。 (二)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或违反其作出的陈述、保证及承诺,即构成违约。 2 、一方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补偿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将不视为违约,(三)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得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履行。 (四)其他 1、双方确认本协议未附带任何未披露的保留条款和前置条件。 2、本协议经甲方签字盖章以及乙方签字后成立,自甲方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履行报批、备案及信息披露等法律手续之用,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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