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600026):中远海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 目录 …………………………………………………………………2 会议议程 会议须知…………………………………………………………………3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时间:2026年9月1日(星期二)14点30分 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主持人:任永强董事长(或受推举的董事) ———————————————————————— 会议议程 一、审议议题: 普通决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审议: 1.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二、股东发言及股东提问。 三、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投票表决。 四、会议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简称“股东会”或“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对于所有已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提案,股东会不得以任何理 由搁置或不予表决。 六、本次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后,应做出决议。根据《公司章程》, 本次股东会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获得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七、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中远海能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材料一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选举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 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建议选举何斌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何斌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中远海能二〇二六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何斌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 事任职条件的相关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能够胜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本议案已经公司二〇二六年第三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和二 〇二六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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