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赣粤高速(600269):赣粤高速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9 公司简称:赣粤高速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股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年目标,聚焦关键、靶向施策,以奋进姿态做好各项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79.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2.3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4.36%。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0亿元、利润总额3.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6亿元,每股收益为0.0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6%。 (一)高速公路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补短板、强支撑、提质效,扎实推动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工作落地见效。一是紧盯“春运”“五一”等关键节点,聚焦临水临崖路段、低洼易涝区等重点区域,强化道路养护巡查、优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二是深度挖掘收费数据,主动与路段管理单位、施工项目办深化沟通对接,强化运营管理调度和督导,纵深推进“一路多方”联动协作、路域环境整治、差异化收费、精准营销等工作,依法增收创收、应收尽收。三是深化全面预算管理,在提升养护资金利用效率的基础上,持续优化资金预算拨付流程与管控机制,提高资金预算拨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降低资金沉淀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通行服务收入18.07亿元,同比增加0.62%。 (二)其他产业经营 1.智慧交通 方兴公司一方面持续优化智慧交通产业布局,通过与省外智慧交通行业企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联动,同时聚焦“智慧建管、智慧隧道、智慧收费、智慧政企”四大智慧业务板块开展研发创新。另一方面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智慧交通产品推广力度,软件业务板块首次中标涉密项目,AI协同赋能平台在数字大脑等多场景深度融合应用,首个数字大脑省外拓展项目湖北武天高速项目顺利上线,融合标准化云收费完成多个收费站系统切换与稳定运行保障。 2.实业投资 面对国际油价波动上涨、新能源加速替代等复杂环境,实业发展公司精准研判,统筹落实重点时段油品保供调配,适时开展差别化经营,经营质效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峡江、庐陵加油站正式投入运营;嘉圆公司稳步推进存量房产去化、回笼资金,并继续向房建施工领域转型;嘉恒公司持续深耕高速公路养护核心主业,稳固日常养护存量业务的同时,承接多个高速公路维修工程,扩大业务覆盖面。 3.金融投资 报告期内,嘉融公司积极开拓业务渠道,围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业务加大挖掘力度,结合国家和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方向,重点挖掘硬科技细分领域的优质股权标的,建立动态项目库,为中长期投资布局储备动能,有序推进重点投资项目的协议签订、出资以及到期项目的退出清算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 公司紧抓关键施工窗口期,成立工程项目管理专班,加强跟踪调度、强化服务保障,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报告期内,樟吉高速改扩建项目主线具备双向八车道通车条件后,统筹推进袁河特大桥老桥拆除重建及通车路段扫尾工作;昌樟高速改扩建二期项目完成房建工程交工验收申报,扎实推进环保、水保、档案验收等工作。 (四)债务融资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发挥优质高效融资平台作用,紧密对接资金需求与市场走势,精准把握融资窗口期,成功注册金额为120亿元的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是江西省内及高速公路行业首家获该项资质的地方企业;成功发行2期18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持续压低融资成本。 3.2其他事项 1.2022年,实业发展公司向四川中航油鑫业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鑫业)预付采购车用汽油款。因四川鑫业未能履约,实业发展公司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2023年4月23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实业发展公司与四川鑫业签署的购销合同于2022年8月31日解除,并由四川鑫业向实业发展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有关赔偿款项。四川鑫业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3年12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执行案款5,508.68万元扣除执行费后转至实业发展公司。2024年6月,实业发展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4年7月,实业发展公司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该案件的执行。202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件。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正在等待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结果。 2.2026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DFI9号),成功注册120亿元基础层企业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2026年6月26日)起2年内有效。 3.2026年6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决定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保险期间为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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