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峰(601010):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23:36:38 中财网
原标题:ST文峰: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ST文峰 公告编号:临2026-048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左士萍女士、冉克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左士萍女士、冉克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 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 市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 公开承诺
左士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 立董事后2026年9月 26日个人工作 原因
冉克平独立董事、提名委员 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公司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 立董事后2026年9月 26日个人工作 原因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左士萍女士、冉克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左士萍女士、冉克平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其辞职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姜朝晖先生、周东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上述候选人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候选人承诺将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如候选人姜朝晖先生、周东华先生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姜朝晖先生、周东华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调整前调整后
审计委员会谢德兵(召集人)、左士萍、冉克平谢德兵(召集人)、姜朝晖、陈燕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左士萍(召集人)、谢德兵、何兰红姜朝晖(召集人)、谢德兵、何兰红
提名委员会冉克平(召集人)、左士萍、汤平周东华(召集人)、姜朝晖、汤平
战略委员会王钺(召集人)、谢德兵、冉克平王钺(召集人)、谢德兵、姜朝晖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朝晖,男,1967年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曾任南通大学人事处处长、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通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姜朝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周东华,男,196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律师、仲裁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省财政厅PPP专家,省司法厅省级涉外法律人才。曾任海安市公安局干警,现任北京市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周东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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