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新恒汇: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3,000万元,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8,781.65万元及公司自有资金4,218.35万元。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风险提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的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可能出现新项目实施延期、变更、项目效益不达预期或终止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8,781.65万元以及公司自有资金4,218.35万元,共计13,000万元,建设“蚀刻引线框架生产车间扩建及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扩产”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建蚀刻引线框架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22,483㎡,为后续提升高密度蚀刻引线框架产能以及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购置全自动金丝焊线机、塑封机等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先进生产检测设备共计21台,打通物联网eSIM芯片封测产能瓶颈,扩大产能规模,满足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52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8.8867万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657.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196.58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6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610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