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00258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二、关于确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由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第三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解锁份额将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公司权益分派内容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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