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002471):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6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1,929,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7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9,706,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8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223,5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930%。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余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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