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格科技(688450):光格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9:36:40 中财网
原标题:光格科技:光格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50 证券简称:光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迎前路18号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4
普通股股东人数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7,031,8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7,031,8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56.59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596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66,0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5,430,895股。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已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和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其中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孔烽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7,010,33999.941920,9800.05665000.0015
2、议案名称: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7,010,11199.941321,2080.05725000.0015
3、议案名称: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7,005,26399.928226,0560.07035000.0015
4、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18,407,60099.902717,4190.09455000.0028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37,013,77399.951212,6980.03425,3480.014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3,015,24599.292620,9800.69085000.0166
2关于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3,015,01799.285121,2080.69835000.0166
3关于暂时调整3,010,16999.125526,0560.85805000.0165
 募投项目部分 场地用途的议 案      
4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部分股 票的议案3,018,80699.409917,4190.57365000.016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2、本次审议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5,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姜明武、魏德刚、苏州光格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光格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参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议案4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杜凯、陈林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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