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德信息(68817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9:31:37 中财网
原标题:纬德信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1名激励对象因其配偶在其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而自愿放弃获授权益,公司将其放弃的权益份额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外,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8月1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7万份,行权价格为32元/份。

广东纬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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