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重工(300569):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6-053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三里河街道东方理想家2栋。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 6、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7、会议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春梅女士。 8、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7月25日发出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9、股东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29人,代表股份256,085,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3,102,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6人,代表股份22,9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6人,代表股份22,982,6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47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2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张明波 张淼晶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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