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30050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8月10日 17:46:32 中财网
原标题:苏奥传感: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 本次归属日:2026年8月12日(周三);
2、 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335.54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2%;3、 本次归属人数:42人;
4、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以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50%
7、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一。


归属期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归属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AB+B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100%100%8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2 >
了《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形式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2022年10月30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2年12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1,285.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0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9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5年5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人数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49名激励对象中,因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信息后买卖公司股票,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9人调整为48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1,295.00万股调整为1,285.00万股。

2023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的议案》,同意以2023年11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3名激励对象共计7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首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离世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同意上述3名员工已获授的共计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首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B”,本次归属比例为80%,其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首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离世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3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本次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中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B”,本次归属比例为80%,其已获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96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基于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78.46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1)授予价格3.13元/股调整至3.01元/股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791,52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8日。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由3.13元/股调整为3.01元/股。

(2)授予价格3.01元/股调整至2.95元/股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总股本791,52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1日。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由3.01元/股调整为2.95元/股。

(3)授予价格2.95元/股调整至2.83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96,548,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日之前,公司完成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相关股份已于2025年5月22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796,548,907股增加至800,646,907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596928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6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0,646,9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首次及预留)由2.95元/股调整为2.83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3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5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万股,共计335.54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的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限制性股票归属期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2月9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6年12月8日。

(2)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
序号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归属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条件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 废失效。本次激励计划在本 次归属期内有2人 因个人原因离职、1 人因非执行职务原 因身故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除 此之外其余激励对 象未发生左列任一 情形,符合归属条 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 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归属激励对象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 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归属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 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 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归属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 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 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 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 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 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2025年年度 《审计报告》(容诚 审字 [2026]200Z0021号) 2025年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2,294,483,645.28元, 以2022年营业收 入961,316,222.70元 为基数,2025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为 138.68%,满足业绩 考核条件。    
  归属期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 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二个归属 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三个归属 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归属期安排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 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归属 期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度营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 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 B+,B,C,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 A B+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N)。1、首次获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2名 激励对象离职及1 名激励对象离世已 不符合激励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共计33万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 由公司作废; 2、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中3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C”,本次归属 比例为0%,其已获 授但未满足归属条    
  考评结果AB+B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100%100%8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件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16.5万股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处 理;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中17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绩效考评 结果为“B”,本次归 属比例为80%,其已 获授但未满足归属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28.96万股不得 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处理。 3、除上述情况外, 其余25名激励对象 考核结果均为B+及 以上,对应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均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3、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6年8月12日;
2、归属数量:335.54万股;
3 :42
、归属人数 人;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滕飞董事、总经理100.0024.0024.00%
孔有田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50.0012.0024.00%
方太郎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50.0015.0030.00%
戴兆喜副总经理50.0015.0030.00%
左强副总经理50.0015.0030.00%
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其他员工(34人)790.00219.5427.79% 
合计1,090.00300.5427.57% 
7、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其他员工(3人)75.0035.0046.67% 
合计75.0035.0046.67%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8月12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35.54万股。

(三)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设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 7月2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00Z018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7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6年7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9,495,782.00元,其中计入股本为人民币3,355,400.00,计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6,140,382.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登记手续。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800,646,907.003,355,400.00804,002,307.00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355,400.00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04,002,307.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归属、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1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00Z0185号)。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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