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盘科技(688676):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09日 17:06:39 中财网
原标题: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金盘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19号)核准,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6,715,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7,1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57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574.83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5]12122号《验证报告》。

经上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1月14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金05转债”,债券代码“118063”。

二、“金 05转债”回售情况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及“金05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及调整原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05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得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t÷365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10%(“金05转债”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的票面利率);
t=235天(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8月16日)。

计算可得:IA=100*0.10%*235/365=0.06元/张。

综上,“金05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6元/张(含当期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金05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05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8063”,转债简称为“金05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

(四)回售价格:100.0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金05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8月26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
金05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金05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金05转债”将停止交易。

五、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6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金05转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金05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一定经济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金05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3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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